在古代,對流浪貓的安樂死與女神巴斯特(Bastet)、馬夫代特(Mafdet)、塞赫邁特(Sekhmet)聯繫在一起,受到人們的尊敬,成為羅馬尼亞政治老鼠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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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議員(男性領袖)Daniel-Liviu Toda 與民眾一起:Cambera Oana-Alexandra、Ichim Cristian-Paul、Lupu Andrei-Răzvan、Rizea Cristina Camelia 和 Tulbure Simina-Geanina-Daniela 向參議院提交了有關該修正案的立法提案完成關於批准流浪動物管理計畫的GEO第155/2001號文件。這項立法提案還將貓列入流浪動物名單,旨在對它們實施安樂死。
“通過將貓同化為狗,如果它們患有不治之症或無人收養,它們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後被安樂死”
丹尼爾-利維烏·托達(《心靈之夜》)
當貓和狗有著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能力、完全不同的社會影響時,如何將這些動物同化?為什麼信鴿不把它也同化給狗呢?由於不了解流浪狗和流浪貓之間的區別,這些具有倉鼠頭腦的老鼠發現沒有什麼比「保護」流浪貓更好的了,如果流浪貓在進入收容所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沒有人認領的話,就對它們實施安樂死。
這項法律將要求清除街上大量的貓,因為你看,住在人們房子旁邊的貓可以毫無問題地跳過柵欄。所以,如果你住在家裡,院子裡養了貓,它們離開院子就可以被認為是「流浪動物」。因為貓不能像狗一樣被拴起來或關在籠子裡。
主題
流浪貓和流浪狗一樣危險嗎?
首先,我們也不同意對流浪狗實施安樂死。在正常社會中,制定法律和計劃的不是倉鼠的頭腦,而是人、流浪動物,必須在為它們提供體面條件的收容所中進行絕育和照顧。
至於流浪貓對社會的危害,幾乎是零。確實,流浪貓可以傳播弓形蟲病或賈第鞭毛蟲等疾病,但這些寄生蟲要想傳染給人類,就需要直接接觸貓或其糞便。老鼠代表丹尼爾·利維烏·托達(Daniel-Liviu Toda)應該知道,出於生存本能的本質,貓不會像狗那樣將糞便留在巷子裡,而是尋找可以用泥土或沙子覆蓋的地方。你不太可能在街上踩到貓的糞便,但不踩到狗的糞便卻是一個挑戰。
在公園或社區裡撕咬和殺害兒童和婦女的並不是貓。你們老鼠根本沒有興趣圍捕和絕育這些流浪狗。但你會在一些法律條文中看到隱藏在流浪貓安樂死中的經濟機會。
無論是在布加勒斯特老城區或附近地區,貓都是唯一能夠驅趕囓齒動物的動物。例如,我認識並餵養了下圖中的貓大約8年了。她在附近被稱為“Stufoasa”。我稱她為“我的朋友”,因為她每次看到我都會跟著我,如果我沒有帶罐頭,她就會在樓梯前等我,直到我帶食物回來給她。它在建築物的地下室和屋簷下活動,多年來,它為消滅老鼠做出了重大貢獻。
不幸的是,多年來,斯圖福薩的幼崽大多被汽車碾過。我不知道她養了多少隻小狗,但我不知道附近有哪些「流浪貓」是她的後代。幸運的是,2022 年夏天,一個非政府組織從附近收留了 Stufoasa 和其他貓,並對它們進行了絕育。拉特先生,您能否向參議院提交一份立法提案,其中包含對這些流浪動物進行絕育的連貫計劃?
當我收到一封有關該法律的電子郵件時,我最初認為這是不良垃圾郵件。那個人回了一條訊息,其中還附上了參議院網頁的鏈接,該網頁上提出了對流浪貓實施安樂死的立法提案。
由老鼠 Daniel-Liviu Toda 發起的流浪貓安樂死立法提案
B139/2024 – 羅馬尼亞參議院。
立法倡議原因的解釋:鏈接 參議院
發起人表格:連結 參議院
轉發辯論立法倡議的地址:鏈接 參議院。
摘自「理由陳述」:
理由陳述
關於修訂和完成第 12 號緊急法令的法律草案155/2001號關於批准流浪狗管理方案的通知
直到今天,只有普通品種犬群的管理受到了監管。常見品種貓的數量不斷增長已被忽視。即使他們不會危及人類,我們也必須考慮到這樣一個事實:儘管他們受到刑事制裁或受到惡劣的對待,但他們的數量不斷增加,導致他們無法獲得食物和傳播導致持續痛苦的特定疾病。
另一方面,缺乏規範流浪貓族群管理的立法框架,意味著行政區域單位無法分配必要的資金用於流浪貓的收容、治療和絕育。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由於沒有強制給貓植入晶片,它們的主人更容易拋棄它們。
因此,有必要對《緊急狀態令》的規定進行修改和補充。 155/2001號法令批准了流浪狗管理計劃,給予貓咪同樣的待遇。
因此,如果貓的安樂死法律不包括在內,行政當局就無法獲得用於貓的庇護、治療和絕育的資金。
“藝術中規定的動物將被安樂死。緊急法令第5條及第7條。”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第 5 條和第 7 條...
藝術。 5.
(1) 經獸醫(可有非政府動物保護組織的代表參加)根據觀察單進行體檢後,宣布患有不治之症的動物可立即安樂死。
(2) 安樂死是指依照段落中規定的快速、無痛程序屠宰動物的行為。 (1).
(3) 安樂死是唯一允許抑製本緊急法令對象動物生命的程序。
藝術。 7.
(1) 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第 4 段(一)對捕獲並登記在收容所記錄中的動物,可以如下認領或領養;
a) 自在收容所記錄中登記之日起的前 7 個工作天內,動物主人可以領取動物;
b) 信中規定的期限屆滿後a) 在30個工作天到期前,國內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依法認領或收養動物;
c) 認領和收養都是免費的。
(2)無人認領或未領養的動物將被安樂死,根據市長在這方面授權的人發布的決定,在該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但不少於 30 天,除非出於獸醫證明的醫療原因。
(3) 在確定本緊急法令規定的所有階段均已完成後,對每隻動物發出安樂死的決定。
(4)在安樂死程序完成之前,可以認領或收養動物。
(5) 執行本緊急法令規定的程序所需的費用由地方預算和/或其他來源承擔。
……
丹尼爾·利維烏·戶田(Daniel-Liviu Toda)是這項毫無人性邏輯的立法提案的發起人,他是用公款請來的議員,才發表這樣的廢話。
根據我從媒體了解到的情況,丹尼爾·戶田“懷著沉重的心情”宣布,在收到一些“可怕的信息”後,他將撤回提交給議會的法案。